一男子婚前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办理了首付和银行按揭贷款。婚后两年办理离婚时,房屋价格已由原来的30万上涨到60万元。女方认为,除去首付和男方单独还贷部分,剩余房产价值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对于这类案件该如何审理?
答:该男子婚前购房无论是采用一次性或按揭方式支付房款,该房屋买卖行为已完成。如女方婚后与男方一起还贷,这也仅是与还贷行为有关,而与房屋产权无关系。我们认为该男子在婚前购买的房屋产权归其个人所有,所以增值部分也是其个人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