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楼市热线消息 (记者 杨艳敏)
王女士离婚后带着自己的女儿与一男子结婚,该男子的儿子判给了前妻。由于男方离婚后经济紧张,他们现在居住的房子是婚后由王女士个人出资购买的,但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的名字。虽然两人再婚后生活得很好,但曾经的感情挫折令王女士对婚姻感觉如履薄冰。王女士担心,一旦以后婚姻出现问题,房产将如何分割。
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我市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张律师介绍,如果不能有效证明两人婚后购买的房子属女方所有,一般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万一以后两人婚姻破裂,则夫妻俩人平分房产,各得一半。此后,如果男方死亡,则属于他的那一半房产,他自己的父母、他的儿子、与之形成继父女关系的王女士的女儿等人都有继承权;而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死亡,属于他的那一半房产,现任妻子、确定继父女关系的女儿、他的儿子、他自己的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继承权。
张律师表示,目前来看,王女士可以与丈夫双方约定或公证此房产为女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