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市民学会在楼市中理性维权
2008-01-25 【收藏】 【打印】 【关闭】 【进入论坛】

苏东超 律师

  [我的2007楼事]

  作为一名律师,苏东超明显感觉到近几年二手房交易纠纷正成为民事诉讼案件中的一个热点,在他和同事们所承接的民事诉讼案中,二手房房产纠纷案件已占到三成以上。

  “比较典型的是一房多卖,有时候一套房子同时有多家中介代卖,或者是为图一个好价钱,房东在将房子出售后不惜违约又将房子卖给第二个买主,因此作为购房人要学会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苏东超说,出现一房多卖的事实后,不管买主有几位,他们都可能成为利益受损方,因为只能有一位买主成为房产合法的新主人。那么,该如何判定谁是合法主人呢?从已经发生的判决案例看,若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都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就以签订合同时间最早的为准,若是买方在签订合同后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则该买方合同有效,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不能成为房子的主人,他所蒙受的损失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等要求卖方承担。

  “另一类就是因为房价攀升较快,导致卖房人在将房子卖出后反悔,但又缺乏法律依据,于是就采取不配合买方办理过户手续等拖延手段,增加买房人的购房成本。”苏东超说,有的购房人以为对方不出面提供有关证明,自己就拿不到房产权证而不得不答应对方一些额外条件,其实这大可不必。如果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获得法院的支持,购房人完全可以要求法院出具执行通知书要求房产交易部门据此办理过户手续而无需卖房人到场。

  村民将村产房卖给村外人也是法律纠纷的多发领域。在威海,这一现象由于城中村改造进程的加快更需引起人们的注意。

  [2008新期待]

  对于打算去城市周边购买村产房的市民或外地购房人来说,对这种不受法律保护的交易背后的风险必须有清醒的认识。苏律师希望在新的一年里,能有更多的购房人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威海新闻网•威海晚报
编辑:胡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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