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威海市区村庄改造暂行办法》出台我市城中村改造步伐加快
去年以来,市区城中村改造的步伐进一步加快
2006年1月23日,市政府发布《威海市区村庄改造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指导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列入改造计划村庄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为此前困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城中村改造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
《暂行办法》是在2001版《威海市区村庄改造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总结近年来在市区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办法出台的,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暂行办法》共包括30条,明确了进行村庄改造,应进行公示或在必要时举行听证会以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和建议;《暂行办法》鼓励具备条件的村(居)委会进行所在村庄的改造建设,国内外有实力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也可以参与村庄改造项目的开发建设,提倡采取多村合并的方法进行一体化改造,严禁对改造项目进行零星开发和建设;《暂行办法》对于村庄改造中的土地出让收益分配、配套费征收等应享受的优惠政策也做了明确规定。随着《暂行办法》的实施,市区城中村改造的步伐进一步加快,我市各区都结合实际进行了有益探索,并形成了多种模式,如高技区阮家寺的整村一次拆迁模式,经技区宋家洼的先安置后拆迁模式,环翠区北竹岛的产业带动模式等,大大提高了城中村村民主动配合参与改造的积极性,有力地推进了我市的城市化建设。